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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比利时馆区申请2019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1日     来源: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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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自费生奖学金”)。

  2019年“自费生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19年7月15日正式启动,欢迎符合申报条件的在比自费留学人员向我处进行申请。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19年“自费生奖学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目前在比利时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

  2.不受理下列情形人员的申请: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2019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者。

  二、奖励方式

  获奖证书及现金。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人,“特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人。

  三、评审程序

  奖学金评选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网上公示、国内终审、网上公布“的程序进行。对未经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特别优秀奖人员由国内评审专家在终审环节中根据拟获奖人选的综合素质进行评选。

  驻比使馆教育处负责受理在比利时自费留学生的申请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初审,经网上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推荐人选。

  四、申报流程
  1. 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2019年7月15日—8月31日(北京时间)期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管理系统使用指南见附件2)。根据以往经验,建议申请人尽早申请,以免临近截至日期因使用网络人员多等原因上传资料困难影响申请。

  2. 寄送材料

  请申请人同时向驻比使馆教育处邮寄2份纸质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的要求。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7日18:00(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3. 发送邮件

  请申请人同时向驻比使馆教育处提交一份电子版申请材料(扫描件),于2019年9月7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jiaoyuchu.bilishi@skynet.be。电子邮件的标题为:2019自费奖学金申请+姓名+专业+学校名。

  五、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地址为:Education Section of Chinese Embassy,Avenue Bel-air 16, 1180 Uccle, Brussels ;信封上请用中文注明“申请自费生奖学金”。

  2.如有疑问,请联系刘丽红老师 +02 734 32 20(O)

  、相关附件

  附件1:https://www.csc.edu.cn/article/1614 《实施细则》

  附件2:http://www.chinaedu.be/StudyInBelgium/2019-07-11/809.html 《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附件3:https://www.csc.edu.cn/article/1615 《申请注意事项》

  驻比利时使馆教育处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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