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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比利时馆区申请2020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来源: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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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日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0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比利时馆区该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应为目前在比利时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

  曾获得该奖学金者,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2020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者等三类人员不具备申请资格,将不予受理。

    二、奖励方式

  获奖证书及现金。“优秀奖”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人,“特别优秀奖” 奖励金额为10000美元/人。

    三、评选程序

  奖学金评选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网上公示、国内终审、网上公布“的程序进行。对未经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初审、推荐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特别优秀奖人员由国内评审专家在终审环节中根据拟获奖人选的综合素质进行评选。

  驻比使馆教育处负责受理在比利时自费留学生的申请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初审,经网上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推荐人选。

  四、申报流程
  1. 网上报名提交申请

  申请人须在2020年11月15日—12月31日(北京时间)期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管理系统使用指南见附件2)。根据以往经验,建议申请人尽早申请,以免临近截至日期因使用网络人员多等原因上传资料困难影响申请。

  2. 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须于2021年1月4日前向我处电子邮箱jiaoyuchu.bilishi@skynet.be提交一份电子版申请材料,电子邮件的标题为:2020自费奖学金申请+姓名。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附件2、附件3 。

  申请过程中需要咨询,请联系刘丽红老师,电话 02 7712038 转 8121

  、相关附件

  附件1:《2020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附件2:《2020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附件3:《2020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注意事项》

  驻比利时使馆教育处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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