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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比利时馆区申请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来源:驻比利时使馆教育处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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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现就比利时馆区中国留学人员申请2023年度优自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

  1.奖励对象分A、B两类。A类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自费留学人员、于2024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B类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位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项。

  2.A类奖学金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二、评审程序

  1.奖学金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详情参考: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43

  2.驻比利时使馆教育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初审,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国内专家进行终审。

  三、报名时间及材料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2月29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申请。

  2.本次申请不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网上须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46

  3.网上确认提交申请后,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一套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扫描并上传至申报平台。上传文件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B,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驻比利时使馆教育处邮箱(education_chinaemb@163.com),截止时间为比利时当地时间2024年2月29下午17:00。邮件主题务必注明:2023年优秀自费生奖学金+姓名+专业+学校。超时或不符合材料提交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更多信息,请参考国家留学网“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生奖学金项目”,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42

  

    驻比利时使馆教育处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32 2 771 20 38 转 8120

  电子邮箱:education_chinaemb@163.com

  

    系统技术支持:李老师

  联系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办公电话:+86-10-6609 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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